关于国家现代五项队参加2011年亚锦赛内部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29浏览次数:1689
 有关省市体育局竞体处,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训练局竞体部: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自剑中心《现代五项项目参加2012年奥运会比赛选拔办法》的规定,国家队将组织两次内部考核,作为选拔2011年亚锦赛参赛运动员的内容之一。为体现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特制定该实施细则,并通知相关省市体育局现代五项队。

  一、选拔范围

  凡列入国家现代五项队备战伦敦奥运会第六期集训的所有运动员。

  二、选拔项目

  游泳、马术、跑射。

  三、选拔时间、地点、日程及有关安排

  (一)第一次选拔(电子靶)

  报到时间:2011年4月2日;

  技术会时间:2011年4月4日 16:00;

  选拔时间:2011年4月5日 男子选拔赛;

  2011年4月6日 女子选拔赛;

  选拔地点:北京,国家五项队训练基地。

  (二)第二次选拔(激光靶)

  报到时间:2011年4月23日;

  技术会时间:2011年4月25日 16:00;

  选拔时间:2011年4月26日 男子选拔赛;

  2011年4月27日 女子选拔赛;

  选拔地点:北京,国家五项队训练基地。

  (三)选拔赛竞赛日程

  10:00-10:20 游泳热身

  10:30-11:00 游泳比赛

  13:30-13:50 马术看路线

  13:50-14:10 马术抽签

  14:20-14:40 马术热身

  14:40-15:40 马术比赛

  16:00-16:20 取枪、验枪

  16:25-16:46 跑射热身及准备活动

  16:50-17:10 跑射比赛

  (四)技术会参加人员:各省市随队主教练、国家队教练员、参加选拔运动员。

  四、选拔组织和选拔办法

  (一)按现行的竞赛规则组织比赛。

  (二)依据两次内部考核的四项总成绩与2011年全国冠军赛武汉站的四项总成绩之和,及运动员的赛前竞技状态等综合因素确定参赛人选。

  (三)作为国家队的内部选拔,运动员所属单位教练员等不得在选拔现场指导比赛。国家队教练员将作为裁判员参与选拔工作,不得作为原籍教练员指导运动员。

  (四)每次内部考核前举行全体队员参加的技术会。

  五、选拔有关组织机构

  (一)仲裁委员会

  主任:许海峰

  成员:蒋国锋、王键、王忠年

  (二)裁判委员会

  裁判长:李春刚、王可(游泳)、刘燕(马术)、何家林(射击)、李松(跑步)、应渊(成绩统计)

  裁判员及技术录像:国家队教练员及部、队工作人员

  六、其它

  (一)不论任何原因,不参加考核的运动员将视为弃权或放弃考核,运动员将无补测机会。

  (二)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自剑中心有权改变比赛时间和地点。

  (三)其它事项将在补充通知和技术会上说明。

  (四)国家体育总局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对本选拔办法有最终的解释权。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抄送:各有关单位现代五项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