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余网球公开赛(CTA-Open)双流皇冠赛竞赛规程
一、赛事名称: 2011年中国业余网球公开赛(CTA-Open)双流皇冠赛 二、主办单位: 中国网球协会 三、承办单位: 双流县人民政府 四、运营单位: 北京中网泰尼斯体育发展中心 五、协办单位: 四川省网球协会 六、执行单位: 双流县体育局 七、比赛时间和地点: 比赛时间:2011年5月7--9日 比赛地点:成都市双流县四川川投国际网球中心、双流县体育中心 八、比赛项目: 比赛设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5个项目;其中单打比赛不分年龄组;双打项目分为青年组和常青组2个年龄组。 另外,比赛增设领导干部双打项目、青少年(16-)男、女单打3个项目; 九、参赛资格: 1、业余选手资格认定按照中国网球协会《业余选手身份认定规则(2011版)》执行,因参赛选手资格不符,舞弊参赛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参赛选手个人自行承担; 2、单打项目参赛选手年龄为:17-60岁(1994年12月31日前至1951年1月1日后)。 3、双打项目青年组(17+)和常青组(40+)参赛选手年龄分别为: 青年组参赛选手年龄为17+(即199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常青组参赛选手年龄为40+(即197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青少年(16-)参赛选手年龄为16-(即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参赛选手只能选择一个年龄组参赛,最多可兼报两个比赛项目,但不得重复报名同一项目比赛。 4、参赛选手必须经医疗机构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项比赛,并亲笔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 5、中国网球协会有权对选手的参赛资格做出决定,在中国网球协会会员网(www.imcta.cn)公布,该决定对本赛事为最终决定,不接受申诉。 十、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11年3月25日——4月29日 2、报名办法 ① 线上报名:登录中国网球协会会员网(www.imcta.cn),进入“我的IMCTA”,选择赛事按要求报名即可(未注册选手,在线完整填写个人真实信息,实名注册后报名); ② 线下报名:川投国际网球中心、成都市网球协会、成都高新体育公园、成都东坡海芙网球中心、四川大学东区、西区及双流江安校区网球场、 成都康凯体育用品专卖店、成都劲美锋体育用品商店、东城网球中心,绵阳、德阳、乐山、遂宁、泸州、西昌、攀枝花、南充将设报名点。具体见中国网球协会会员网公布信息为准; ③ 比赛谢绝电话报名,报名的同时要提供运动员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参赛项目; ④ 报名截止后一律不接受任何形式报名。 ⑤ 修改和取消报名:报名后如需修改或取消报名,应在取消报名截止前,流程与在线报名和线下报名相同。 3、报名费 每名参赛选手参加一项比赛向比赛承办单位交纳报名费50元(领导干部组除外)。中国网球协会个人会员(IMCTA)在线报名,报名费享受9折优惠;购买VIP服务包的会员,在线报名享受8折优惠。 报名费应在赛前一次交齐,取消报名截止后报名费概不退还。 十一、竞赛办法: 1、比赛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预选赛和第二阶段正选赛。 第一阶段预选赛采取抽签抢号的比赛方法,指定数量的获胜者进入预选签位,预选赛和正选赛都采用淘汰赛。 2、所有比赛都采取六局先胜制和平局决胜制(抢7)。参赛选手遇有连场,可休息最多不超过15分钟。如遇天气影响,裁判长有权调整赛制。 3、增设项目的比赛办法另见补充通知。 十二、竞赛规则 采用中国网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网球竞赛规则》。 十三、抽签 比赛按中国网球协会公布的最新中国业余网球排名设立种子。男子、女子单打和青年组男子双打按总签位数的1/4设置正选签位,其余各项均按总签位数的1/2设置正选签位,正选签位包括外卡。 签位设置如下: 中国网球协会“中国业余网球排名”积分大于“0”分的参赛选手按照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入正选签位。如有人员不足的情况,空余正选签位自动流入预选签位。进入正选签位的选手直接参加第二阶段的正选赛,其他选手参加第一阶段的预选赛。裁判长有权根据报名人数适当调整进入正选赛的签位数。 正选赛8位签设2个种子,16位签设4个种子,24—32位签设8个种子,48—64位签设立16个种子,96—128位设立32个种子。 十四、积分排名 赛事采用中国网球协会“中国业余网球排名(CTA- Rankings)”系统,参赛选手可以获得中国业余网球排名积分。积分办法如下: 1、本赛事执行《中国业余网球排名积分规则》; 2、本赛事级别为“皇冠系列赛” 3、赛事积分 4、积分计算执行中国网球协会公布的最新积分计算规则。中国网球协会保留调整积分分值和计算方法的权利。 十五、奖励办法: 1、所有进入正选签位的参赛选手都将获得价值人民币100元的赛事纪念品一份; 2、赛事总奖金35.28万元,奖金分配如下: 3、获得奖品、奖金的选手个人所得税自理; 4、赛事组委会将根据《业余选手身份认定2011版》中的规定,对于比赛总奖金额超过两万元人民币的选手,将给予不得超过两万元人民币的奖金,剩余部分将以奖品形式发放。 5、比赛增设项目奖励办法由赛事组委会单独制定。 十六、比赛用球 天龙-pound网球 十七、对参赛选手违反行为准则的处罚 参赛选手违反行为准则,给予三级罚分(警告、罚分、罚局)的处罚,并按照中国网球协会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无故弃权且未交纳报名费者将被中国网球协会会员赛事信息系统(CTA-MIS)锁定个人信息,补交报名费前,不得参加其它中国网球协会主办的比赛。 十八、申诉 如对参赛选手资格有异议,可向中国网球协会写出书面材料申诉,同时交纳500元申诉费,中国网球协会可受理申诉进行核查,否则不予受理。申诉成功,申诉费退还;否则申诉费不予退还。 为维护竞赛编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参赛选手资格问题进行举报的截止时间为正选赛开始前,同时须提交详细的举报和证明材料。逾期一律不再受理。 十九、赛事监督、裁判长和裁判员 赛事监督、裁判长由中国网球协会指派,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裁判员应具有一定业务水平,公平、公正,能胜任裁判工作。 赛事监督和裁判长有权检查参赛选手的有效证件。 二十、其他 1、医生:比赛现场安排有经验的医生处理参赛选手的伤病,并提出处理意见。 2、参赛费用:参赛选手自行负担食宿、交通费用。 3、服装要求: 凡参赛选手应穿着符合网球比赛要求的服装和鞋上场比赛。原则上不得穿着图案或商标过大的服装或其他运动的服装和鞋。除天气原因,不得穿长衣长裤。各赛区裁判长会提出更具体详细的要求。 二十一、本规程自2011年3月10日起生效。 二十二、中国网球协会有权随时对本规程进行调整,规程版本以中国网球协会会员网(www.imcta.cn)公布的为准。 二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十四、本竞赛规程由中国网球协会负责解释。 附件1: 自愿参赛责任书 1、我完全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确认自己的健康状况良好;没有任何身体不适或疾病(包括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脑血管疾病、心肌炎、其他心脏病、冠状动脉病、严重心律不齐、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以及其它不适合网球运动的疾病),因此我郑重声明,可以正常参加此项网球赛和活动。 2、我充分了解本次活动期间的训练或比赛有潜在的危险,以及可能由此而导致的受伤或事故,我会竭尽所能,以对自己的安全负责任的态度参赛。 3、我本人愿意遵守本次比赛活动的所有规则规定;如果本人在参赛过程中发现或注意到任何风险和潜在风险,本人将立刻终止参赛或告之赛会官员。 4、我本人以及我的继承人、代理人、个人代表或亲属将放弃追究所有导致伤残、损失或死亡的权利。 5、我同意接受主办方在比赛期间提供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但在医院救治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本人负担。 本人已认真阅读全面理解以上内容,且对上述所有内容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人签署此责任书纯属自愿。 参赛者签名: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