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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体育社会组织 激发全民健身活力
发布时间:2018-08-13浏览次数:1814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
全民健身作为一项国家战略,是实实在在的民生问题。新的时代赋予全民健身新的内涵,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健身需求不断扩大,从曾经的打乒乓球、排球,到如今的跑马拉松、户外骑行,老百姓对体育锻炼有了更高更专业的追求,对健身健康有了更多更丰富的期盼。
这次到福建调研,我们深深感受到福建省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各级党委政府大力支持下全民健身事业取得的飞速发展。当地众多具有广泛、成熟社会基础的体育社会组织令人印象深刻,彰显着社会力量在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中不可替代的作用。
体育社会组织既能把政府推动全民健身的举措传递到百姓身边,又能有效反映群众诉求,为群众健身提供便捷、多样、高效的公共服务,是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落地不可或缺的重要载体。
在调研中,我们深切感受到广大健身群众对身边体育社团、健身站点、体育俱乐部的普遍欢迎,也了解到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所面临的诸如结构不合理、活力不足、治理结构不完善等突出问题。
对此,有以下几点体会和建议:
一是深入贯彻中央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对深化体育体制机制改革的顶层设计。培育发展体育社会组织,特别是加强各种承担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任务的基层组织和群众性组织,对于落实全面健身国家战略、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和建设体育强国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发展群众性体育需要准确把握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总体趋势,推动构建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体育社会组织,从制度上剥离体育社会组织与政府部门的行政依附关系,将其建设成依法自主管理、充满活力、专业性强的社会组织,推动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当中涉及政策的落实与突破,需要各方面多部门协同配合。同时,要结合实际着力优化有利于体育社会组织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环境和制度环境,满足体育社会组织发展的现实需求。
二是强化能力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助力提升体育社会组织承接全民健身服务的水平。虽然我国体育社会组织的数量正随着公共服务体系的完善逐步增加,但其自身能力尚不足以承接大规模体育公共服务,与政府的良好配合能力、专业服务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都亟待提升。要建立资金扶持制度,加强本土资金引导,通过财政资金或彩票公益金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资助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开展活动,将有限的资源配置给效率更高、服务更优、信用更好的体育社会组织。落实社会组织自身收入免税、公益性捐款税前扣除政策,保障体育社会组织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待遇。强化基础,把更多的资源投向基层,切实加强基层体育社会组织能力和服务机构设施建设,保障县级体育社会组织和基层体育社会组织正常运行。
三是鼓励体育社会组织创新融合发展,更好满足群众健身多元需求。我国体育社团尤其是市县级的项目协会正成为提供多元化体育供给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发性的健身体育组织借助社区和互联网平台迅速发展,正逐步成为提供多元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重要力量。要进一步完善扶持网络、草根体育组织成长转化的政策办法,制定资助范围、项目和标准,通过组建经营实体、建立培训基地、创建品牌赛事等,鼓励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立足其植根民间、贴近群众的特点和优势不断创新实践。重点扶持基层群众健身俱乐部,将健身组织的触角向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延伸,使更多健身爱好者能找到相应的健身组织。积极探索基层健身组织与文化、教育、卫生、养老等各类组织相融合的途径,借“体育+”和“+体育”激发群众健身组织的活力,打通联系健身群众、服务健身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全国政协历来高度关注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积极支持和推动各项体育事业。教科卫体委员会曾先后围绕构建多元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等专题持续开展调研,并将成果报送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供决策参考。继福建后,这次“加强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推动全民健身”还将赴山西进行调研,我们将按照汪洋主席就提高专委会工作水平提出的“好好学习、好好调研、好好提高工作质量、好好抓党建”要求,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为加快体育社会组织建设、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凝聚共识、贡献力量!
转自:人民政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