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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批转区体育局、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1-11浏览次数:1580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批转区体育局、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区体育局、区教育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批转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增强青少年体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为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落实全国和上海市学校体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我区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健康素质,促进青少年学生的全面发展,结合本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树立健康第一的意识

  贯彻党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教育方针,始终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运用多种体育教育方式方法,培养学生终身锻炼习惯和健康向上的生活态度,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

  二、建立体教结合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加大对青少年体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力度,在本区建立体教结合联席会议制度。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召集,体育局、教育局、卫生局、团区委等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是:协调全区青少年体育工作,及时处理和解决工作中的重大课题,检查督促学校体育工作等。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由体育局、教育局分管领导负责,职能科室有关成员组成。具体落实联席会议的有关政策、决议等,负责管理全区青少年体育工作等相关事宜。

  三、严格执行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的规定

  认真落实国家、市对体育课程的规定。根据市教委的统一安排,增加学校学生体育活动课时,全区各学校实行"三课、两操、两活动",即各个年级每周安排3节体育课,2节体育活动课,每天做广播操或健身操不少于1遍、眼保健操不少于2遍。广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课外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低年龄段学生的体育课和体育活动要强调趣味性、集体性和安全性。高年龄段学生的体育课程和体育活动,要根据学生自身特点和发展要求,增加课程内容的选择性,强调活动的多样性,增强学生自觉参与体育锻炼的意识。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削减、挤占体育课和活动课时间。

  四、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评价制度

  各类学校要按规定,组织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并认真执行报告制度,建立新生入学体质健康测试制度,要为每个学生建立健康档案,定期公布学生体质检测结果,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达标情况作为衡量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

  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生体育科目测试工作,将学生日常体育成绩、体质健康状况、参与体育活动的表现作为重要内容。加大初中毕业生体育科目测试成绩在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时的权重。

  五、大力开展阳光体育活动

  响应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号召,坚持"立足校园,扎根班级"的组织原则,充分发挥竞赛对群体活动的促进作用,组织参与"学生体育大联赛",实现"人人有项目,班班有团队,校校有比赛"。营造人人参与、个个争光的氛围,养成终身体育锻炼的习惯。

  六、加强管理、完善学校体育运动项目布局

  各学校校长是学校体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健全管理机构,有专门人员负责学校体育管理工作;各学校要成立由分管副校长牵头的领导小组,负责开展学校体育工作。每所中小学校都要确定2个以上重点训练项目,保证每名学生至少掌握2项日常锻炼运动技能。要把加强体育教师队伍作为当前教师队伍建设的重点,保证体育教师的合理配备;体育教师要切实履行职责,上好每一节体育课,积极营造学校体育氛围,及时向学校、班级和家长报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要保障体育教师的合法权益,各学校要做好体育教师和带队教练的聘任工作,加强职务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切实落实体育教师室外工作的劳保待遇。

  科学规划项目布局,合理统筹各类资源,坚持不懈地推进体教结合工作,将二线运动队、体育传统特色项目、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作为促进学生群体活动的重要抓手,努力构建"小学-初中-高中"一条龙的人才训练培养体系,形成我区项目训练链,解决初中升高中再训练的瓶颈。根据郊区的特色,结合学校实际,选择项目,组队开展专项训练。

  七、定期举办学校运动会及单项性比赛

  学校要继续组织好运动队参加全区年度青少年学生运动会及各单项比赛。积极申办二线运动队学校,进一步办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要积极参加市、区级相应项目比赛,并广泛地在校内或校际组织开展各类体育比赛,通过群众性的运动竞技活动,激发青少年的运动热情,促进学校体育的普及。

  加强对二线运动队学校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管理和考核,不搞终身制,对经考核合格或优秀的要进行奖励。对申办二线运动队学校,要给予支持和必要的保障。

  八、完善学校体育的保障机制

  各学校要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体育法》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高度重视并不断改善学校体育的基本条件。区、镇财政要增加学校体育工作的经费投入,把学校体育专项经费纳入年度教育经费预算,并做到与教育总经费的增长同步增长,学校的公用经费要按一定的比例专项用于学校的体育工作。学校要按《中小学校体育场馆设施配备目录》标准配足、配齐体育器材,因地制宜开发和利用各种体育资源,努力满足学生开展体育活动的需要。市级、区级学校体育竞赛经费由组队参赛单位、承办单位编制预算报联席会议审核后下拨。

  九、继续做好体育场地开放工作

  各学校和社会公共体育场馆的管理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创造条件,在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共同建立完善组织管理、业务指导、安全保障等制度与措施,坚持公益性原则,做好体育场馆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向学生和社区开放工作。社区体育场所要向青少年开放,学校体育场地也要向社区居民和青少年开放。要安排好专门人员负责管理,并与有关部门加强联系,以确保学校的正常秩序与安全。要特别注意学生的安全问题,制订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

  十、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检查与督导

  在教育督导中强化对学校体育工作的督导,定期开展以保证体育课时、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和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重点的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导。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根据《体育法》的有关规定,定期对学校体育工作进行监督。加强宣传教育,积极推动全社会支持学校体育工作,共同关心我区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

 

     附:青浦区体教结合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青浦区体育局

  青浦区教育局

  二〇〇七年七月九日

  青浦区体教结合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体育局

  1、完善学校体育运动项目合理布局,构建"小学-初中-高中"一条龙的人才训练培养体系,形成我区项目训练链;

  2、协助教育部门开好青少年运动会,选拔优秀体育后备人才;

  3、加强对二线运动队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管理,定期组织检查考核;

  4、积极组队参加市青少年运动会,协助教育部门组队参加各类市级比赛;

  5、落实体教结合联席会议的有关决定。

  (二)教育局

  1、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以人为本,培养学生终身锻炼习惯和健康向上的生活态度;

  2、指导学校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体育活动,积极举办全区性青少年运动会和各类单项体育竞赛,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市级体育比赛;

  3、建立和完善学校体育保障机制,增加学校体育工作的经费投入,确保学校公用经费按一定比例专项用于学校体育工作;

  4、指导学校体育场馆在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向学生和社区居民开放。

  (三)卫生局

  1、加强对青少年和学生的健康宣传教育;

  2、积极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建立测试报告书制度;

  3、开展对学生体质健康情况的调查、分析,提出建议。

  (四)团区委

  1、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弘扬民族精神,传承民族文化,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

  2、组织青少年学生参加各项体育锻炼,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推动校园体育文化氛围的形成。

  (五)财政局

  1、做好体教结合经费的预算,保障经费落实;

  2、加强对体教结合经费使用情况监督。